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005级心理学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实习计划 教学实习是本专业的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生教学的实践环节。通过实习,把三年来所学习的专业知识运用于实践中,不仅可以巩固所学专业知识,而且能够检验专业服务能力,提高学生进一步学习的自觉性和目的性,同时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初步检验的把心理学专业知识运用于现实生活,解决实践中的问题的能力。
一、心理系05级基本情况:
教科院心理系05级共有两个专业,基础心理学和应用心理学专业,共有学生75 人。其中基础心理学40 人,应用心理学 35人。 吸取去年教育实习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规范我系两个专业的实习过程,照顾本专业特点,我们目前已经建立了包含小学、中学、特殊学校、咨询中心、陕西女子劳教所在内的6个实习基地。 这次实习人数多、任务重,难度大。 同时考虑到学生就业定向的需要,我系决定仍然采用分散实习和小组实习相结合的办法。分散实习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家长签署同意意见,经学院批准后实施;小组实习由心理系统一安排到实习基地,由于非教育类实习基地接纳的人数有限,所以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进行小组实习,并安排本系教师巡回指导,由专门教师负责指导和管理。 二、实习的目的:
1、通过专业实习,使学生受到深刻的专业思想教育 巩固专业思想,锻炼专业能力。
2、通过专业实习,巩固和检验学生三年来所学习的专业知识,将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实践,初步形成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开展社会调查,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和研究心理学的社会价值,利用心理学专业知识开展与心理学密切相关的各种问题研究,初步实践心理学问题的研究思路、方法,为进一步的学位论文的设计与撰写打下初步基础。
教育教学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积累和总结经验,奠定感性认识基础;
4、通过专业实习,检验我院心理学专业和应用心理专业的办学思想和培养规格,以及市场需求,及时获得反馈信息,不断改进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三、实习内容与要求: 每位学生必须完成为期六周的专业实习,服从实习单位安排,虚心接受实习单位与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认真完成实习报告册上所规定的实习内容,实习生务必做到:按时报到,遵守实习单位工作纪律,遵守实习地指导教师,虚心求教;在工作中踏实肯干,有创造性;每天要做实习日记,每周要进行小结,包括实习具体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反思等。 根据实习方式的不同,实行要求分别如下: (一)分散实习的实习要求: 1、履行严格的分散实习审批制度。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理由合理、陈述清楚,提交心理系主任审核,教学院长批准;由实习单位提供同意接受实习的同意函,并由家长提供书面同意书,辅导员审批后,提交到心理系审核,教学院长批准,方可参加分散实习。 2、分散实习的学生实习内容必须与心理学专业相关,不得从事与本专业无关的实习活动; 3、实习期间必须服从实习单位和指导者的指导与管理,实习期间的一切安全与管理问题由实习单位和本人负责,我院只承担实习业务管理与指导工作。 4、认真完成实习册所规定的内容,认真按要求填写实习册, 实习总结(单独写)2000字。 5、完成3000字的调查报告。 (二)统一安排实习的要求 1、服从学院统一安排; 2、服从实习单位和实习带队教师的管理和指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3、根据专业和实习单位的专业需求进行心理学应用方面的实习,不得从事与心理学专业无关的活动; 4、认真完成实习册规定的所有内容。认真按要求填写实习册,包括日记、周记、实习小结。实习总结(单独写)2000字。 5、完成3000字的调查报告。 (三)教育类实习内容与要求: 1、必须承担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学任务至少4节,按照要求完成各个教学环节,并由指导教师做出评定; 2、至少承担两次集体性质的心理健康教育的讲座与咨询活动;有心理咨询室的学校,实习生本人要进行部分学校心理咨询实践活动; 3、班主任或者班主任助理见习; 4、撰写2000字的实习总结; 5、撰写3000字的调查报告。 (四)非教育类实习要求: 1、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从事人事心理、人力资源培训、消费心理、市场营销心理、心理咨询、临床心理、管理心理等方面有关心理学应用的实习;不得仅仅从事一般性的与心理学无关的办公性质的实习; 2、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从事有关心理测量、人力资源测评等与心理测评有关的专业实习活动; 3、认真撰写每天的日记、周记、实习中期汇报、实习小结。 4、在实习的第三周末以书面形式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并由实习地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5、完成实习总结2000字; 6、完成调查报告3000字。 四、实习起止时间、实习地点和实习方式: 实习时间: 2008年9月1日至2007年10月7日 实习方式:分为分散实习和小组实习。 分散实习由学生按照学校要求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实习指导主要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负责,本系指导教师协助的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学生与实习地指导教师联系指导。 小组实习由心理系统一安排在实习基地实习,一般由3-5人组成实习小组、由实习指导教师巡回指导;每周两次,每次4课时。 五、实习具体安排:
(一)05级基础心理学专业
共40人。分散实习31人,其中师范单位8人,非师范单位23人
集体小组实习9人
分散实习指导教师:宋晓蕾
小组实习指导教师 刘旺(省女子劳教所、大康心理咨询中心、建大附中、交通大学附中)
(二)05级应用心理学专业
共35人。分散实习5人,其中师范单位9人,非师范单位21人
集体小组实习5人
分散实习指导教师: 赵微
小组实习指导教师 刘旺(省女子劳教所、大康心理咨询中心、建大附中、交通大学附中)
(三)实习时间
2008年-2009年度第一学期 1-6周。
参加集中实习学生:
第1周 实习教育和实习准备
第2-5周 实习基地参加实习,实习任务见实习内容与要求。
第6 周 进行实习总结 实习结束 六、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本次实习的成绩评定主要根据每位实习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调查报告的质量以及对实习工作总结的情况综合评定。实习单位做出评语和并给出实习分数,以盖章为有效,实行领导小组进行综合成绩评定。
其他实习工作,按《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实习成绩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我院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七、实习各项开支预算。 1、给实习单位的实习费用执行学校关于实习经费的规定。 2、小组实习巡回指导交通费 200/人元 3、分散实习指导教师通讯费(含电话、邮件)300元 4、实习基地的纪念品费用 1000元。 5.实习总结成果展示材料费 500元。 八、实习管理: 为了加强院(系)和对实习的领导和管理工作,严肃实习工作,成立了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职责及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 心理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田建荣 副组长:赵微 王健 成员: 刘旺 宋晓蕾
通讯地址:西安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邮编:710062
电话:029-85308047 (O)
九:实习指导教师联系方式:
姓名 电话 邮箱地址 通讯地址
赵微 13228013967 wzhao100@yahoo.com.cn 陕西师大教科院心理系
刘旺 13145723190
02985301591 liuwwang@163.com 陕西师大教科院心理系
宋晓蕾 13609267602 sunny3629@hotmail.com 陕西师大教科院心理系
|